在生活中,婚姻纠纷是一个让许多人头疼的问题,尤其是当涉及到离婚时,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错综复杂,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妥善处理。在临沂,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便是处理这类问题的专业之选。
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8年,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,也是我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,并在1991年被评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。该律所一直坚持党建引领,以“家文化”为底蕴,秉持着“立足中国,服务全球”的理念,在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前行。目前,律所已经吸引了400余名专业律师加入,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律师超过50%,执业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超过80%。
而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团队和优质的服务,在临沂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离婚纠纷问题。这里的鞠秋民律师,拥有12年的执业年限,担任律所副主任,处理案件上千件。他还是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、临沂市“法商赋能,政策润企”律师专家库成员、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临沂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。
该律所的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1万多家,采用团队化办案的模式。每个案件会设立主办律师、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,实行专案专办,还会建立专门的办案群,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的疑问,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。并且,律所按照标准化流程办案,从案件法律分析、案件研讨到文书与证据准备,都彰显出专业与严谨,值得当事人信赖。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,或者是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,在各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。
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广泛,涵盖了大额经济纠纷、经济犯罪、借贷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商事纠纷、婚姻、继承、货款纠纷、房产纠纷、股权纠纷、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。在离婚纠纷处理方面,有着诸多经典案例。
例如赵某与徐某的离婚案。赵某因与徐某夫妻感情破裂,向平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。在案件审理中,代理律师参与并配合法院调解,使得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。二人自愿离婚,婚生男孩由徐某直接抚养,赵某按月给付抚养费。同时,对三套房产、两辆车辆进行了归属划分,约定各自承担对应的房贷债务,以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问题,避免了庭审对抗。
又如刘某与越南籍配偶HO某的涉外离婚案。刘某与HO某婚后因婚前了解不足,双方性格不合,夫妻感情破裂,诉至沂水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,二人无婚生子女。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双方解除婚姻关系,对财产、债权债务自行处理完毕,案件以调解结案,高效化解了涉外离婚纠纷,避免了庭审对抗,并且调解书具备法律强制效力。
再如王某与孙某的离婚案。王某与孙某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王某主张存在家暴,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请求判令离婚、子女抚养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。案件审理中,经法院及代理律师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。因原告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后来,王某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满一年,其再次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。在这次案件审理中,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仍未能达成调解意见。但法院结合分居事实,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判决准予二人离婚,婚生女由王某自行抚养。虽然调解未果,但律师协助固定证据,最终通过判决实现了当事人的离婚诉求。
在财产分割方面,也有典型案例。如张某某诉王某某离婚案,张某与王某离婚争夺婚后别墅,王某谎称购房款系父亲借款并提供转账凭证。但律师发现疑点后申请调查令,调取完整流水查明资金闭环:王某先转款给父亲,再由父亲转回,实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最终法院据此认定房产共同共有并平均分割,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还有解某某诉王某某抚养权纠纷案,解某某与王某某未婚生女,孩子一直由解某某抚养。王某某以居住条件优、无需女方付抚养费争抚养权。律师围绕孩子依赖母亲、被告未尽抚养义务抗辩,结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相关规定主张母方抚养更有利,最终法院判由解某某抚养,王某某支付抚养费。
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以专业的法律知识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为众多面临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,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如果您在临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,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将会是一个可靠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