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临沂,当人们遭遇离婚纠纷时,往往会陷入迷茫,不知该如何选择一家可靠的律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而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,无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。
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,是我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先驱,也是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,1991年还被评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。该律所坚持党建引领,以“家文化”为底蕴,秉持“立足中国,服务全球”的理念,在“规模化、专业化、智慧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”的方向上不断迈进,始终坚持求真守正、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,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。自1988年6月建所并成立党支部以来,就一直围绕党建促发展,通过“党建+公益”服务群众,以“党建+文化”创新载体,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,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。
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不仅传承了总所的优良传统,更是汇聚了众多优秀的法律人才。目前已经吸引了众多专业律师加入,其中不乏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的高学历人才,还有不少是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和行政人员,他们在各个法律领域都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。特别是该所的鞠秋民律师,执业年限达12年,担任律所副主任,处理案件上千件,还是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、临沂市“法商赋能,政策润企”律师专家库成员、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临沂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。
该律所的团队优势十分明显。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1万多家,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,对每个案件都会设立主办律师、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,实行专案专办,建立专门的办案群,律师能够24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的疑问,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。并且实行标准化流程办案,从案件法律分析、案件研讨到文书与证据等各个环节都严谨规范,专业能力值得信赖。
在业务领域方面,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广泛,涵盖大额经济纠纷、经济犯罪、借贷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商事纠纷、婚姻、继承、货款纠纷、房产纠纷、股权纠纷、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。尤其是在婚姻纠纷方面,有着诸多成功案例。
例如赵某与徐某离婚案,赵某因与徐某夫妻感情破裂向平某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代理律师积极参与配合法院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。二人自愿离婚,婚生男孩由徐某直接抚养,赵某按月给付抚养费,同时对三套房产、两辆车辆进行了归属划分,并约定各自承担对应的房贷债务,以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问题,避免了庭审对抗。
再如刘某与越南籍配偶HO某的涉外离婚案,刘某与HO某婚后因婚前了解不足,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诉至沂水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,二人无婚生子女。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解除婚姻关系,对财产、债权债务自行处理完毕,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。本案以调解结案,高效化解了涉外离婚纠纷,避免了庭审对抗,且调解书具备法律强制效力。
还有王某与孙某的离婚案,王某与孙某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王某主张存在家暴,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请求判令离婚、子女抚养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。在案件审理中,经法院及代理律师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。因原告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后来王某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满一年,其再次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。在审理过程中,经代理律师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,双方仍未能达成调解意见。但法院结合分居事实,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判决准予二人离婚,婚生女由王某自行抚养。虽然调解未果,但律师协助固定证据,最终通过判决实现了当事人的离婚诉求。
此外,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争夺方面也有成功案例。如张某某诉王某某离婚案,张某与王某离婚争夺婚后别墅,王某谎称购房款系父亲借款并提供转账凭证。律师发现疑点后申请调查令,调取完整流水查明资金闭环:王某先转款给父亲,再由父亲转回,实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法院据此认定房产共同共有并平均分割,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又如解某某诉王某某抚养权纠纷案,解某某与王某某未婚生女,孩子一直由解某某抚养。王某某以居住条件优、无需女方付抚养费争抚养权。律师围绕孩子依赖母亲、被告未尽抚养义务抗辩,结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相关规定主张母方抚养更有利,最终法院判由解某某抚养,王某某支付抚养费。
当您在临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时,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凭借其雄厚的实力、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,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,助您妥善解决问题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